
发布日期:2022-08-29 06:28:29 访问次数:211
各金融机构:
《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明确,沿海设区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主管本地海洋经济发展工作。为积极响应全市 “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开展,助力南通富有江海特色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我局拟与市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海洋经济特色产品汇编,进一步畅通海洋经济领域银企对接通道。经研究,现书面征集金融机构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金融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1
征集范围
在南通市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各类金融机构。其中,已在海洋经济金融服务方面做出实质性业绩的机构优先。
2
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金融机构发行的与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相关的金融服务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产品或产业类别:
(一)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产品;
(二)对涉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产品;
(三)对涉海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产品,如针对具有可出质专利权、专利已经与企业产品或生产技术相关联、已转化实施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授信额度;
(四)对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的金融服务产品;
(五)支持海洋船舶工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产品,如海洋船舶制造、海洋船舶改装拆除与修理、海洋船舶配套设备制造、海洋航标器材制造等领域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六)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产品,如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设备、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海洋风能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海洋信息装备、海洋工程通用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及修理领域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七)支持海洋渔业产业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产品,如在海洋渔业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面向渔民、养殖户、涉海企业的信贷投放,或以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等抵押贷款;
(八)对涉海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海洋服务业提供支持的金融服务产品。
3
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产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XX日。(注:发布时间后推1个月)
联系电话<<
4
其他说明
此次征集的金融服务产品将择优录入《南通市金融机构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金融产品名录(第一批)》,后续将面向全市海洋经济活动单位统一印发,并在我局相关对外宣传信息窗口、海洋日等各类涉海宣传活动中公开推介。
附件:南通市金融机构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产品征集申报表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0日
上一信息:突破九万亿元!中国海洋经济潮头正劲